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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案-(8196)6篇
【篇1】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案-(8196)
赤峰环连工贸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安全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增强本矿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教育的具体实施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及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3.职责3.1公司的职工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全面负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执行落实。
3.2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资格培训,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3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复审,由公司指定单位负责。
4.程序4.1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资格培训和取证工作,要根据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持证情况,及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
4.2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培训,应视情况及时派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操作资格培训。
4.3培训对象:
(1)全员安全教育,是公司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①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经理办与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
②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b、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c、安全技术知识;
d、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e、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教训。
③办公室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进行教育。
④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①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接受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科安排的安全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②培训内容:
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b、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c、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d、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e、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3)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率要求100%,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领导岗位。
4.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具体的工作任务,它具有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率大的特点。因此,每季度必须对这些一线从事危险岗位作业的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通过考核合格的继续上岗工作,不合格采取待岗再教育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5在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公司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公司级、科室、班组三级教育。对新上岗和变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
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3)安全技术知识;
(4)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5)公司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
(7)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教训。
4.6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现场会、录像电视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4.7各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5.培训安排5.1全员安全教育(公司全体员工)每逢重大节日最少一次。日常教育全年不低于6次。
5.2中层以上人员安全教育每逢重大节日最少一次。日常教育全年不低于3次。
5.3岗前安全教育及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上岗或换岗员工的上岗前。
5.4从事危险品作业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四次。
5.5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应急救援组织队伍,公司全体)每年一至二次。
6.内容与要求6.1 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2 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3 凡新入矿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矿)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4 矿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矿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1)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5) 有关事故案例等。
6.5 矿级安全培训由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矿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 本矿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8) 有关事故案例等。
6.6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矿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 有关事故案例;
(4)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7 本矿员工在矿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6.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6.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6.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各矿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6.11 各部门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
6.12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
6.13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 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情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2) 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化工生产有关的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3) 安全作业证车间考核成绩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考核填写成绩报矿长批准发放备案。
6.14 安全作业证管理
(1)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
(3) 持证者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7.附件7.1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记录
7.2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记录
赤峰环连工贸有限公司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编号:
注:对新从业人员及外单位调入和变换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登记,方可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上岗操作。变换工种者应在备注中注明原工种 。
【篇2】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案-(8196)
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案
一、 教学目的 1. 学习煤矿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 2. 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教育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二、 教学重点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三、 教学难点 掌握煤矿三大规程和煤矿“三违”的分类。 四、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法 五、 教学内容 (一) 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1.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管理,是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 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 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各种灾害预防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和危险,防治事故发生、职业病和环境灾害,避免各种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技术措施的作用,提高安全投入效益,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3. 煤矿安全管理的内容 安全管理是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地发展的。现代安全管理强调八大要素管理,目标是实现本质安全化。主要内容包括: (1) 依法治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2) 强话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3) 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4) 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5) 加大安全投入,治理整改隐患。 (6) 加大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安全准入制度。 (7) 推进科学管理,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 (8) 加强党政工团工作,实现对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二)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配置5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职务。 煤矿和各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 煤矿作业特点 1.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煤矿伤亡事故发生最为频繁的国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不仅是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数十倍,也是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数倍。 2. 煤矿作业的特点 我国煤矿开采以地下矿井方式为主,煤矿进行作业具有如下特点: (1) 光线不足。 (2) 噪声大 (3) 狭窄不平,变化大。 (4) 设备多、体积大。 (5) 湿度大、风速大。 (6) 灾害多。 (7) 粉尘多。 (8) 工作时间长,倒班作业。 总之,煤矿井下作业的环境恶劣、危害因素繁多、职业危害严重,与地面工厂车间相差甚远。 3. 井下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因素 煤矿井下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因素: (1) 瓦斯涌出、燃烧、爆炸;
(2) 煤尘爆炸;
(3) 突水;
(4) 火灾;
(5) 工作面顶板、巷道顶板冒落;
(6) 电气、机械;
(7) 热害;
(8) 冲击地压。 这些因素所引起的事故均可能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4. 井下危害因素 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1) 生产性粉尘;
(2) 有害气体;
(3) 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4) 不良气候条件;
(5) 放射性物质等。 (四) 矿井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煤矿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1. 煤矿三大规程 煤矿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国家煤炭行业技术规程,统揽全局;
操作规程是煤矿为一个工作面生产而制定的施工措施;
操作规程是各个工种应遵循的规程。一下简单介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1) 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是煤矿企事业单位为完成某项生产或建设工程,如采煤工作面、开拓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或某项机电安装工程等,编制的作业行为规范。 (2)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是煤矿企业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质量标准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岗位工人的工作环境条件及所用工具、设备等具体情况,以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为目的而编制的,指导岗位工人进行生产工艺操作的行为标准。 2. 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指人们在共同的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这种规则和秩序要求每个劳动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来完成自己所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劳动纪律是维持正常生产秩序、完成生产任务的需要,也是安全生产的需要。 3. 煤矿“三违” 煤矿“三违”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任何人若违反了上述其中一项,即被称为“三违”人员。 1. 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就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与作业规程,不按安全和技术规定的要求作业或不听有关人员劝阻,冒险蛮干的行为。 2. 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与作业规程以及各级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行为。 3. 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就是违反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如井下吸烟、睡觉、晚下井、早上井,不在工作面对手交接班,擅离职守脱岗等。 4. “三违”的危害 矿井事故与“三违”有着直接的联系。全国每年由于“三违”而造成的煤矿重大伤亡事故有上千起,伤亡人数达数千人。我们煤矿职工中的有些人,由于综合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三违”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危害极大,严重威胁到矿井的正常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甚至造成了惨重的矿难,影响极坏。
【篇3】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案-(8196)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经理 、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规章。
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考核责任职落实情况。
5、组织制定完善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9、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二)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厂长)主持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审批落实措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安全生产。
6、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9、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10、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总经理(或安委会;
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三)其他副总经理(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在生产经营工作上,要做到“五同时”。
4、组织参加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定期召开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7、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8、加强对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安全生产主管经理提出奖征意见。
(七)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理解,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职工、转岗人员进行车间级教育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5、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6、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7、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8、每月至少认真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问题采取具体措施,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9、做好本部门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0、分析本部门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
11、严禁对部门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3、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八)部门(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车间)安全员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部门经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2、部门(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生产部门汇报工作。
3、参加本部门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搞好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6、落实、检查本部门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7、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主管领导处理。
8、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工作。
9、检查、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从业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对本人的安全负责。
2、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
3、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上班后,对自己操作的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汇报;
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
5、对企业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并且要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而且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7、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安保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完善企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依据消防法和企业实际需要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新工作。定期对消防设施防雷装置检查检测。
4、掌握本企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管理防火标志,制定重点部位动火管理制度,负责重点部位动火审批工作。
5、对本企业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指导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
6、负责本企业爆炸,剧毒物品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储存使用进行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7、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保护现场。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作。
9、建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台账和档案。
【篇4】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案-(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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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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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案-(819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主 讲
培训地点
培训课时
培训主题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
培
训
内
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消防管理制度
参 加
培 训
人员
(签名)
培训
考核
考核方式:□现场提问 □笔试考核
考核结果:□合格 □不合格
讲师确认:
备注:每年组织一次。
【篇6】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案-(8196)
AQ-OHS-4.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培训记录表
参加人员地点主讲人
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记录人
日期学时
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签到(签字)
学员反馈:好;
一般;
差
培训效果评估
测试结果的分析:好;
一般;
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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