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以“两抓两创”为导向,聚焦六个“进”,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树情怀、勇担当、补短板、抓落实,更好打造“幸福‘徐’来·民政有爱”品牌,更高品质建设“五个民政”,奋力推进徐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全力打造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区域标杆。
一、把牢民政事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丰富研学形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树立正确党史观,夯实思想理论根基。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深刻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感恩奋进、实干争先的高度自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政治标准,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三)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正确政绩观,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杜绝发生“新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健全民政系统监督体系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实效性警示教育、引导性示范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形成廉荣贪耻氛围。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四)推动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落实低保渐退政策,细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全面落实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实施集中供养。推出“彭诚易助·‘救’在身边”服务品牌,兜住兜准兜好特殊困难群体。(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提升救助综合效应。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的政策规定。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提升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转办推送等功能。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一村一协理员”和网格员“前哨”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发现、主动服务。(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六)大力发展服务类救助项目。做好“物质救助+服务提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常态救助+应急救助”,推动社会救助由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向服务类救助拓展,及时回应救助对象多元需求。会同市慈善总会持续开展“慈善光伏照万家”“苏慈助医”“情暖江苏”等慈善帮扶项目。推进社会救助创新实践试点项目,破解提升群众幸福感、制约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形成一批见成效、可复制的改革成果。(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七)推动主动回应救助需求。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小程序,逐步实现从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到归档全生命周期“网上办”,全面完成救助档案电子化,逐步实现无纸化管理。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三、推动老龄和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八)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出台“徐享颐养”服务品牌建设指标体系。指导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确保应评尽评。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与老年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项目结合开展,充实基本养老服务依据。举办第二届淮海经济区养老服务产业博览会。调研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体系建设,挖掘养老产业潜力。制定颐养住区建设和服务指引,建成一批颐养住区。(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九)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格局。做好高龄、失能、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排入库信息动态管理,分类开展常态化探访关爱服务。宣贯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完善上门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流程,突出助餐、送餐和护理服务等需求导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80周岁以上户籍人口90%以上,市场化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比例达5%。完善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全流程监管机制,强化对第三方服务主体的准入把关和绩效跟踪。完成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任务。联合发改部门争取国家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适老化改造2000户、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150个。(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十)积极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落实《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出台助餐支持政策,召开助餐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举办全市营养餐大赛,积极参加第二届全省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营养餐大赛,引进优质助餐企业。改造提升城市社区助餐点60个,推动城市街道老年中央厨房覆盖率达100%,所有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社区站点提供助餐服务占比达80%以上,坚决防止开门又关门。(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十一)提升机构养老质效。改造提升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1个。规范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健全运营补贴和评定等级挂钩机制。新增三级以上养老机构8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规范达标率98%以上、入住率不低于50%。联合卫健部门支持“医办养”“养办医”签约协作,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做好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增强“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联合发改部门推进一批普惠养老机构签约,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和支持措施。(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十二)强化养老人才队伍支撑。坚持职业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人才、专家服务团队建设齐头并进,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基础。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养老护理职称评审,积极组织参加省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在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率达60%以上。举办全市养老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训养老服务人才不少于2000人。开展养老护理课题研究,深化养老服务与院校合作机制,加大养老人才培训,推动政产教学研相结合。(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十三)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部门横向协同、系统纵向联动,提升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范、发现、处置能力。推进“金民工程”强化监管模块应用,实现“一键查询”。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持续开展未备案养老服务场所摸排,分类指导处置。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50张以上床位机构全达标。每月开展养老机构自查、属地民政部门全面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服务安全等不同主题培训,每半年组织地区交叉互查。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举办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督促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大力实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十四)有序做好老龄工作衔接。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有序做好老龄工作调整转隶。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调整优化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设置。推进老龄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化老龄市情宣传教育。(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等)
四、切实强化儿童福利权益保障
(十五)加强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分类保障。深化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落实“一月一访”“一年两排”要求,开展常态化巡访和预警式派单相结合入户核查,落实“四色管理”风险评估制度。加强“苏童成长”信息系统运用培训,将6大类困境儿童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实现动态监测、评估报告、介入跟踪、实时反馈等“一站式”功能。强化医疗康复保障,实施“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加强流动、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实施精准关爱服务。试点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进社区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十六)织密织牢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网。全面推进“苏童成长”协同机制建设,积极申报“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示范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完成14个省级示范性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镇(街道)未保站覆盖率达85%,提升村(居)民委员会未保工作能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快社工站、未保站“双站”融合发展。建立儿童主任走访制度,落实镇(街道)村(居)干部包挂联系制度。(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十七)规范开展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关于收养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加强收养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参与全省收养业务专题培训。落实“逢收必评”要求,确保收养评估率达100%。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内家庭收养福利机构残疾儿童。落实《关于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的意见》,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十八)培优建强儿童福利机构。持续开展“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积极争创全省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建设,积极争取省儿童福利机构数字档案建设试点。理顺保障机制,深化“开门办院”,打造“枢纽型”“示范型”孤独症康复机构。平稳有序做好儿童易感染疾病防控,守牢儿童福利领域安全生产底线。推进市儿童福利院“五院”建设。(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十九)实施儿童工作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研究制定促进儿童主任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编制儿童工作者培训教材,加大儿童工作队伍培养培训力度,确保参训率100%。加强儿童工作者社会工作能力建设,举办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鼓励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推动持证比例提高至15%。(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五、着力培优赋能社会组织功能
(二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立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聚焦“六同步”“两纳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全力提高社会组织领域“两个覆盖”质量,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配合做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推动“红社引领·彭城有益”党建工作品牌走深走实。(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二十一)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推动构建以党的领导为核心、部门监管指导为支撑、社会组织自治自律为基础的“三位一体”新型社会组织治理格局。实施社会组织三年规范化建设行动,推动部门综合监管与社会组织自律自治同频共振。指导社会组织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换届工作指引、章程示范文本、评比表彰办法、负责人谈话等社会组织制度规范应用落实,增强社会组织风险自控能力。织密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网,规范社会组织全流程监管,持续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零疏漏”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率达42%。有效化解社会组织信访矛盾。制定市民政局主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二十二)增强社会组织功能作用。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培育一批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品牌项目和典型案例,引导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自主创制以及修改行业、团体标准,完善一批维护规范行业秩序的自律规约。以建立联络点、案例评选等方式,引导商协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探索打造商协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品牌。制定《徐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与运营指南》,提高运营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建示范点,每个县(市、区)建成2-3个镇(街道)或村(社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调整充实徐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成员。(责任处室: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六、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三)促进慈善组织提质增效扩围。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积极引导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实体。组织开展第五届“徐州慈善奖”评选活动。开展慈善组织赋能培训,提升慈善组织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健康发展能力。(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二十四)开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制定《徐州市“社区慈善基金”试点实施办法》,在全市镇(街道)试点设立“社区慈善基金”,通过链接本地慈善资源、动员多元力量参与、提供精准慈善服务等方式,助力开展困难群体专业服务、参与社区治理、支持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健康发展。(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二十五)强化慈善活动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完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投资活动的监管机制。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开展慈善政策宣讲,会同业务主管单位、金融监管部门,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组织开展慈善条线管理人员培训,提升慈善组织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二十六)营造慈善事业发展氛围。做好“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和“99公益日”网络募捐活动,系列报道第七届“江苏慈善奖”和第五届“徐州慈善奖”获奖对象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公益慈善表彰制度。(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二十七)推动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销售模式,创新营销方式,统筹推进福利彩票重点营销项目和特色营销活动。加快渠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推进渠道转型新模式。开展“即开票管理服务提升年”行动。加强各类渠道网点管理,全面管控好即开票流通。积极争创省级福利彩票销售示范区,省级示范点规模达100家,打造一批高质量福彩主题销售厅。推广代销证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渠道差异化管理机制。开展“福彩·爱心助学”“福彩·爱满彭城”和“福彩公益进社区”等活动,创新开展社会公益项目,增强福彩公益品牌渗透力。开展系列培训竞赛活动,提升福彩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推广使用江苏福彩APP功能。强化民政部门对福利彩票销售行为监管,重点加强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监管。(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七、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二十八)加强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国家和省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为引领,结合徐州新型城镇化、主体功能区建设、国土空间及区域发展等规划,加强市辖区基层行政体制、优化街道布局、功能区(开发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行政区划研究。积极推进优化管理体制相关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规范履行区划调整联审、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制度。多措并举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
(二十九)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民政部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文化保护等配套制度文件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徐州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论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名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城区内道路不规范地名标志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在国家地名信息库开展地名备案公告。持续优化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信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维护工作机制。推进地名保护名录建设,开展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力争实现省、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全部设立保护碑牌。(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
(三十)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完成“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地区评估验收。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建设,高标准做好“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推进乡村地名管理制度建设、乡镇地名规划实施、乡村地名设标、“互联网+地名”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全部97个镇的镇区道路命名和道路标志设置任务。(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
(三十一)深化平安边界建设。规范开展市界、县界矢量化工作。实施丰铜线、沛铜线、贾邳线、铜邳线4条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定期开展边界纠纷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微山湖区域边界稳定,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确保边界区域安全稳定。创新推动边界文化建设,积极配合山东省枣庄市开展苏鲁边界文化园区建设,共同打造苏鲁边界文化建设新亮点。(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
八、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三十二)深化殡葬服务改革。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推动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和节地生态葬建设,补齐殡葬设施供给短板。加大“三沿六区”和耕地等重点区域散坟清理整治,5月前完成“三沿六区”等重点区域整治任务。用好用实骨灰流向跟踪系统,实现骨灰流向闭环管理。按照“一县一策”“一墓一案”原则,平稳有序开展“私转公”等规范化运管工作。发挥市、县殡葬联席会议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发挥殡葬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促进殡葬服务公开透明、合法诚信。指导开展第二批省级丧葬礼俗改革试点。积极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提升殡葬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力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制定殡葬礼仪规范指引,培育推广现代殡葬礼仪。推进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三温三精”管理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三十三)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省级第二批、第三批婚俗改革试点,积极创建全国婚俗改革示范区。鼓励试点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建设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具有特色人文环境的景区结婚登记点,创设公园式室外颁证基地,健全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机制,支持各地积极举办集体婚礼。持续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婚姻档案在线移交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婚姻登记业务培训。(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三十四)大力推进残疾人服务工作。建立业务工作人员全员培训机制,各地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培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制度,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管理办法,研究探索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开展“精康融合行动”,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助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推进康复辅助器具“辅佑康健”行动,试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个一流”建设。(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三十五)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区域性中心试点,探索和推广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一体化新模式新机制。加强流出地、户籍地民政部门职责,督促主城区民政局落实受助人员源头治理、回归稳固和帮扶政策。配合妇联、公安等职能部门探索构建家庭暴力庇护工作体系,为遭遇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健全市—县—基层服务点立体的救助寻亲服务网络,打造全国救助寻亲服务品牌。推广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做法。组织开展市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培训。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推进徐州市救助管理站迁建工程于7月前完工,积极打造全省首家家庭暴力庇护工作特色品牌。(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九、着力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三十六)加强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做好《徐州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准备,推进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领域政策取得突破。加强民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制度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复议应诉人员培训。落实《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贯彻“八五”普法要求,将普法融入民政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积极组织申报制修订相关领域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积极争取标准立项。加快已立项标准的研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标准宣贯。紧贴民政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一批前瞻性研究成果。(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三十七)深化民政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业务系统并做好现行系统的清理整合工作,有序接入省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常态化开展全量民政业务数据回流,推进民政数据分级分类规范管理,优化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深化“智慧民政”建设,发挥民政系统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各业务信息化平台的统、用、跨、转,拓展数字化服务和监管能力。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促进民政业务跨区域通办。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责任处室:办公室、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
(三十八)打造高质量民政干部队伍。全面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做好人员转隶、“三定”方案制定等工作。统筹用好公务员职务职级两条晋升通道,规范开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断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积极争取公开招录、遴选、“名校优生”等名额,多层次、多渠道,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民政系统干部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三十九)夯实民政基础工作。落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推进“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项目储备及建设。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抽查,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及资金使用。全面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杜绝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及实际使用“两张皮”现象。开展直属单位财务支出年度审计、福彩公益金项目“本级全审、下级抽审”。加强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开展统计数据监督检查。推动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做好对口支援等专项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展督查考核。精心策划信息宣传,加大信息报道,讲好徐州民政故事,开展宣传评先活动。加强舆情监测处置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持续推进徐州民政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审计处、办公室)
(四十)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机构责任和个人责任,落实民政服务机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深化燃气安全整治,动态清零用气机构问题“灶管阀”。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实民政服务机构制度、设施、消防、队伍、教育、执法、演练和值守“八项工作”,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本质安全。定期排查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设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安装建设集中充电设施或使用社区充电桩,杜绝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楼入室充电。分层分批组织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实现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责任处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各处室、各单位)
(四十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学习贯彻《民政信访工作办法》。全面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首接首办、即接即办责任制,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提高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压降进京赴省、民政部投诉、重复信访量。严格落实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责任处室:办公室、各处室、各单位)